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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江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忽然,刘春江意识到,从法律上讲,既然薛柯枚是这个孩子的委托监护人,那么,作为刘易的母亲杨子琪,一定会给薛柯枚留下她亲自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刘春江这才想起,那次自己参加东平市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第一次会议的时候,他隐隐约约觉得薛柯枚似乎给那里的工作人员提供过一张什么材料。
对,没错,那张纸,一定就是杨子琪给薛柯枚留下来的监护责任委托书!
只是那时候自己脑子失去了记忆,并没有注意过这个细节。
既然有杨子琪留下来的监护人委托书,那么,这份委托书又在哪里?
只能在家里。因为这么重要的凭证,又是属于私人性质的,不可能放在单位里。
想到这里,刘春江立刻回到了卧室里,目光在家里的几个柜子上来回扫着。
他知道,家里的有关重要资料,一般都放在抽屉里。
于是,刘春江便拉开抽屉,开始一个一个地翻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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