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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是从一个自己呆腻歪的城市去到一个别人呆腻歪的城市里。
听起来是不是没有什么欲望了,可也不完全是这样,至少开始的新鲜感还是能够维持一阵的。
沪市的繁华程度比江宁那边还是要更胜一筹的。
但在这边望着来往的行人,总感觉是比较快速的生活节奏。
距离他入住的酒店不远,绕过几条马路,再往前直捅,就是一整条的商业街,规模倒是挺大。
闲来无事的他自然是顺道逛了逛。
多少还是有点收获的,没白来,比如说期间给老爸买了一块手表,然后给老妈买了一个玉镯。
至于好兄弟周仁,自然也没落下。
记得之前这家伙戴过一个叫什么金刚菩提的小手串,挺好看,后来打工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
当时这家伙挺心疼的,还跟他诉苦过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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