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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对赤金色的眼眸自他们周围漆黑的水底下亮起,十几道黑影在围绕着两人不停地游动,就好像随时准备发起猎杀的鲨群。
如果是真的鲨群两人或许还真的有那么一线生机,在之前的水下训练中他们凭借混血种的优势能跟鲨鱼搏斗一番,手中的武器也能对鲨鱼产生有效杀伤。
“我们不能都死在这里,得有人活着出去。”叶胜隔着面罩看着酒德亚纪的脸庞,很快就作出了决定。
“你想做什么?”亚纪先是一怔,随后立即反应过来,“你不要做傻事!我们会一起活着离开的!我们可以下去缩进洞窟里,这些死侍没办法同时发起袭击……”
她知道叶胜想做什么——死侍是嗜血嗜杀的怪物,它们就像鲨鱼一样能够敏感地察觉到鲜血的气味;而比起人类鲜血更能吸引刺激死侍的,是混血种的鲜血。
叶胜想当那个吸引死侍的诱饵。
“就算我们的武器能杀死这些怪物,氧气也不够,”叶胜呼吸着面罩里残存的空气,“没时间犹豫了,亚纪。”
亚纪的脑海乱糟糟的,她忽然想起他们俩入校报到的时候,叶胜还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刚从中国到美国,有两条浓重飞扬的黑眉,游泳是班里最好的,第二年就成了帆船队的领队,从芝加哥大学手里赢回了“金羊毛杯”,很受班上女生的瞩目。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嘲笑自己,每一次游泳专项课,当自己像个笨鸭子一样还在一千米热身的中途时,叶胜已经游完了一千米还顺带晒了一次紫外线,只穿着条游泳裤,裸露着肩宽臂长的上身,背对自己拍着屁股,说些“是不是日本人腿比较短所以游不快啊”这类的欠话,又忽然露出绝望的神色说“以后我们是搭档我可不是要死在水下了吧”什么的,要多可恶有多可恶。
可对方现在要为自己主动去送死了。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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