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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投资界禁区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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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伟东也没有隐瞒,直接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林家诚以150亿英镑的价格,将其印度子公司“和记爱莎(通讯)”,卖给英国沃达丰公司,双方走的都是海外交易。

        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两家外国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是不需要向当地国缴纳税款的。

        就像是华夏投资者,在美利坚购买一个英国公司的股份,不需要给英国纳税。

        但印度那边,却非常诡异,他们表示林家诚的公司,地址是在印度境内,所以股权交易也必须给印度缴税。

        “妈的,印度穷疯了吧!”

        陈杰忍不住爆粗口。

        在他的印象里,就算公司在海外出现某些不合规的经营情况,撑死就是罚款几千万,再补缴一点别的钱,几百亿的罚款,简直就是在抢钱。

        “印度就是这样,经常不讲信用,政策朝令夕改。”

        “不过,林家诚已经抢先一步把公司卖出去了,印度也拿他没办法,顶多黄河集团以后不在印度做生意就是了。”

        陈伟东提起这件事,也不得不佩服林家诚的老奸巨猾,早就看出印度毫无契约精神和商业道德可言,果断抛售了在印度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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