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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点头:“刚开始可以瞒着,到后面就是公开决战了。”
《证券法》63条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次日公告。
之前陈晓持有夏升集团5%的股份,
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这次用他人的名义入手了4.9%。
但这种方法也不易多用,
一方面人多了,不好控制。
另一方面,两个人可以同进退,
十个人还同进退,那不是打监管部门的脸吗?
所以等到持股10%后,陈晓就要和程氏家族正面决战。
叶绵有点担心:“程氏肯定不会坐以待毙,到最后,恐怕拼谁钱多谁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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