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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有只拉布拉多,亲人得不行,谁路过都要蹭上一下,被摸了头更是尾巴摇得要飞起来。薛赐看得入神,忽然感觉身侧有什么动静,伸手拦住了陶煜的手机,屏幕上是自己的侧脸,背景的花模糊成一片粉色,画面温柔明媚。薛赐看了一眼划过,拍起拉布拉多来。
陶煜的手机里塞满了那只兴奋的大狗。
“哥喜欢狗吗?”陶煜问。
“嗯。”薛赐应道。
「Blue的那条家犬凶得要死。」
陶煜向那条拉布拉多走去,他和狗主人聊了两句,薛赐离他们不远,狗主人嗓门很大,清楚地听见对方在嚷嚷自家狗狗实在太活泼,根本不听他的话,带出来一趟累死了,简直是狗遛人。陶煜问他:“我男朋友很喜欢狗狗,可以让他摸摸吗?”
狗主人转头看见薛赐,眨眨眼笑道:“没问题啊!”
狗狗几乎是飞扑过来,还好陶煜拉了一下绳子,否则薛赐直接就要被热情的狗狗按倒了。薛赐好笑地揉了揉狗头,顺手拔了一边插着的棉花糖逗狗。狗狗年纪不大,对什么都很感兴趣,立刻起身要追。
薛赐站起来,把棉花糖举高了,狗狗站起来趴在他身上。狗主人喊狗狗的名字,薛赐示意他不用担心。
薛赐放低了棉花糖,狗狗也跟着坐下去,他就揪了一小块给狗狗舔舔。在狗狗不耐烦了又要站起来扑他时,他立刻就举起棉花糖,严厉道:“坐。”如此往复循环几次,狗狗吐着舌头,紧紧地盯着薛赐手里的棉花糖,却是乖乖坐好了,一动不动。
薛赐伸出自己黏糊糊的手指,让狗狗舔,大狗的舌头粗厚滚烫,卷过苍白修长的手指,留下粗粝的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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