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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翁千歌皱皱眉,“我是真忘了,现在这样去见老板,会不会太失礼?”
“这样……”徐子健看了下腕表,“先送你回去一趟,洗个澡、换身衣服,虽然不需要多隆重,简单收拾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行吗?”翁千歌觉得很抱歉,“会不会耽误时间?”
去见老板,还迟到,肯定是不好的。
“没关系。”徐子健摇摇头,“我陪着你一起,不让你一个人迟到,到时候就说是工地上的事,我们是替老板卖命的,老板一定会理解。就没有老板不喜欢勤劳的员工。”
翁千歌很是感激。“谢谢你啊。”
“哈哈。”徐子健笑着摇头,“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客气了,以前我们在加国那么要好,你可从来不像现在这样把谢谢经常挂在嘴边。”
是吗?
翁千歌怔忪,其实,她不太记得了。
虽然知道徐子健是她在加过念书时的前辈,印象里,他对自己很照顾,但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出过车祸,在医院里躺过很长时间,后来人是醒了,但却落下了后遗症——比如现在时常犯的头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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